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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校园安全事故专业调解机构,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

作者:黎雪云 肖鹏 文章来源:娄底市侨联 发布时间: 2015-09-09 字体:【】【】【

  

     建立校园安全事故专业调解机构  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

  一、校园安全事故处理现状

  湘中娄底,人口435万,目前有各级各类学校1642所,在校学生64.3万人,学生众多,安全事故频发。学校校长面对安全工作是如履薄冰,不敢松懈。一旦发生了学生安全事故,不管是发生在校内还是校外,是校方有责还是无责,家长都会第一时间找学校大吵大闹,基本会经历一场“先由学生家长带几十人到校大吵大闹,接着拉锯式的谈判,最后获得巨额赔偿”的三部曲。例如:冷学校一学生擅自离校,在外自杀,学生家长整整闹了一个月才收场,给校几千师生学习、工作上造成极大干扰影响。娄底城区私立学校,两学生打闹受伤,家长对学校提出了80万的巨额赔偿未果后,转而采取围堵校门,打砸办公室,发放传单一系列恶劣行为。再如娄底城区某高中一学生因病在医院死亡,家长也在学校内打白布横幅大吵,导致该校停课放假。此类现象不胜枚举。

  现在校园安全问题处理已形成了如下不利现状

  1、作为家长一方,不管有理无理,都抱一种心态,不闹不解决,一闹全解决。找学校闹,找教育主管部门闹,甚至有些地方有社会闲杂人员出面承包,负责吵闹,索赔成功分成,性质与医闹相同。

  2、学校一方,安全问题发生后,校长成为无限责任承担者。发生一起,家长就会大闹一场,校长、老师也会弄得心力憔悴,无法进行正常的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甚至留下一世的阴影。

  3、为了极大程度上避免校园安全事故的发生,学校一般都会采取“以静制动”的策略,基本上取消了对抗性、运动量大的体育项目,我们童年中最美好的回忆——春游和秋游,许多学校十多年未搞了,许多学校担心上下楼梯安全,连课间操也取消了,甚至老师们该批评教育学生的也不敢批评了。

  二、校园安全事故难以处理原因分析

  1、在以往安全事故处理过程中,学校处于弱势地位,忍让、退步、花钱买平安,结果启发了影响了后来安全事故的处理,越闹越有,进入恶性循环,尤其是一些社会闲杂人员在利益的驱动下,鼓动参与承包,使处理进一步恶化。

  2、现在的校园责任险与学生平安险,虽然是双保险,却不那么保险。平安保险赔率低,手续复杂,形如鸡肋。校园责任险责任难以认定,如果学校无责任,保险公司不赔,而家长即使学校无责任也会找出理由大吵大闹,校方无奈妥协,只得选择出钱。

  3、学校安全事故发生之后,无专业机构进行沟通、协调,责任一时不好分,无法明确,走司法程序,又有一段漫长的过程。既然暂时无明确划分责任,作为家长一方,可天天进学校吵闹,学校又不可能关门溜之大吉,给校闹留下了无限的空间。

    因此,娄底市政协委员、娄底市侨联委员肖鹏建议:

  1、由政府牵头建立统一的校园安全事故调解机构。这个机构应统一办公地点,统一工作人员,统一掌握赔偿标准。工作人员可由司法、教育行政部门、保险公司和离退休老干部组成。校园安全事故发生后,明确家长不得找学校吵闹,只能找此机构进行协商沟通。协商未果,就走司法程序,这样可以避免在学校大闹多赔,不闹少赔的现象。而教育部门、学校领导也可以从这些事务中解脱出来,安心本职工作。现在深圳南山区已成立了安全委员会,设立了专门的办公室与专职工作人员,负责学校安全事故处理。而在国外有很多国家有类似的机构,如美国则建立了应对学校伤害事故的组织体系,并且还增设了学校安全服务署和校外监督委员会两个民间组织协同处理。

  2、健全学校事故赔偿制度。除了保险公司外,其他赔偿应以政府为主,其他各种基金、公益资金参与。如日本,学校安全事故的赔偿是由国家行政赔偿为主,同时建立了学校健康会,师生全部参与,采取“共济给付”的方法进行赔偿。

  3、严厉打击校闹行为,维护学校正常秩序。校园是一方净土,又是学生健康成长的摇篮,如果助长这种越闹越有的风气,校则不能为之校,师则不能为之师。对封堵校门,打白布横幅,在校园内大吵大闹,影响正常教学秩序的行为,政府必须坚决制止,严厉打击,去掉校长与教师心中之阴影,改变以静制动的圈养式教育,这才能把青春、阳光、健康还给我们的下一代,才能提高国人未来的身体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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